第一章 数据结构绪论
数据基本概念
数据:是描述客观事物的符号,是计算机中可以操作的对象,是能被计算机识别,并输入给计算机处理的而符号集合。
数据元素:是组成数据的、有意i的那个意义的基本单位。在计算机中通常作为整体处理,也被称为记录。
比如人类中的数据元素是人。
数据项:一个数据元素可以由若干个数据项组成,数据项是数据不可分割的最小单位。
人这样的数据元素,可以有四肢这样的数据项。
数据对象:是性质相同的数据元素的集合,是数据的子集,通常具有相同的性质。
数据结构:不同数据元素之间不是独立的,而是存在特定的关系,我们将这种关系成为结构,数据结构是相互之间存在一种或多种特定关系的数据元素的集合。
逻辑结构和物理结构
逻辑结构
是指数据对象中数据元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包含以下四种:
1. 集合结构:
集合结构中的数据元素处理同属于一个集合外,它们之间没有其他关系
2. 线性结构:
数据元素之间是一对一的关系
3. 树形结构:
数据元素之间存在一种一对多的层次关系
4. 图形结构:
数据元素是多对多的关系
物理结构
是指数据的逻辑结构在计算机中的存储形式,有两种形式:
1. 顺序存储结构:
是把数据元素存放在地址连续的存储单元里,其数据间的逻辑关系和物理关系是一致的
2. 链式存储结构:
是把数据元素存放在任意的存储单元里,这组存储单元可以是连续的,也可以是不连续的
抽象数据类型
数据类型:是指一组性质相同的值的集合及定义在此集合上的一些操作的总称
数据类型可以分为两类:
原子类型:不可再分的基本类型,包括整形等
结构类型:由若干个类型组合而成,是可以再分解的,例如整型数组
抽象数据类型:是指一个数学模型及定义在该模型上的一组操作,根据逻辑特性定义的。
例如point表示x,y,z坐标,point就是一个抽象数据类型。
抽象数据类型体现了程序设计中问题分解、抽象和信息隐藏的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