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1-06 06:03:41
【问题描述】:
我正在学习 UML。我对实现和协作有些困惑。
考虑图表(我希望图表是正确的)
“拨打电话”是一种协作。 “连接到目的地”是一个用例。
根据这本书和各种资源,我读到我们说“拨打电话”实现“连接到目的地”。
但据我了解,协作是我们用来对重复模式(如在设计模式中)进行分组的逻辑概念。用例(有自己的图表)是实现它们的人(间接地,因为用例最终会有一个相关的类图。这些类必须实现它们)。
那么我们不应该说“用例”实现“协作”吗?
我在这里做错了什么?
混淆的根源是java,我们有接口和实现它们的类。我们说一个类实现了接口。实现不就是实现吗?
增加这种混乱的是协作图,它似乎与协作无关。
【问题讨论】:
标签: u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