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标题】:Delete rule for one-to-one relationship删除一对一关系的规则
【发布时间】:2011-09-28 16:53:14
【问题描述】:

我有 2 个实体:Department <---->> Employee。所以,部门和员工是一对多的关系,员工和部门是一对一的关系。

一对一关系的删除规则应该是什么?如果我选择级联,当我删除一个员工时,我可以看到部门被删除,当然我不希望这样。我认为删除规则的逻辑选项是“无操作”,但随后我收到警告。我是否遗漏了什么,或者在这种情况下删除规则真的应该是“无操作”吗?

【问题讨论】:

    标签: core-data cascade rule


    【解决方案1】:

    无效。

    如果您选择不执行任何操作,则该员工仍会在部门的员工列表中,但会被删除。可能会崩溃。

    在此上下文中的无效意味着当您删除员工时,将该员工从其部门的反向关系(员工)中删除。

    【讨论】:

    • 谢谢。实体员工中的关系部门是否必须是可选的?当我尝试移除员工时,如果部门不是可选的,我会崩溃。如果它是可选的,它工作正常,但我没有看到逻辑。
    • 听起来您从部门中删除了员工,但您没有删除员工对象。所以,这取决于你的意图。如果您想保留员工对象(前员工的记录),则将部门设为可选。如果你想删除员工对象,那么就这样做,我认为部门不必是可选的。已删除的对象不必通过验证。
    • 非常感谢!您的 2 个答案对于阐明删除规则的工作方式非常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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