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始终牢记,如果 Third 扩展了 Second,那么只要需要 Second,就可以提供 Third。这称为亚型多态性。
考虑到这一点,second.printInvariant(new Third) 编译是很自然的。您提供了一个Third,它是Second 的子类型,因此它会签出。这就像将一个 Apple 提供给一个采用 Fruit 的方法。
这意味着你的方法
def printCovariant[A<:B](a: A): Unit = println(a)
可以写成:
def printCovariant(a: B): Unit = println(a)
不会丢失任何信息。由于子类型多态性,第二个接受 B 及其所有子类,与第一个相同。
您的第二个错误情况也是如此 - 这是子类型多态的另一种情况。您可以传递新的第三个,因为第三个实际上是第二个(请注意,我在子类和超类之间使用“is-a”关系,取自面向对象的表示法)。
如果您想知道为什么我们甚至需要上限(子类型多态性还不够吗?),请观察以下示例:
def foo1[A <: AnyRef](xs: A) = xs
def foo2(xs: AnyRef) = xs
val res1 = foo1("something") // res1 is a String
val res2 = foo2("something") // res2 is an Anyref
现在我们确实观察到了差异。尽管子类型多态性允许我们在两种情况下都传入一个字符串,但只有方法foo1 可以引用其参数的类型(在我们的例子中是一个字符串)。方法foo2 很乐意接受一个字符串,但不会真正知道它是一个字符串。因此,当您想要保留类型时,上限可以派上用场(在您的情况下,您只需打印出值,因此您并不真正关心类型 - 所有类型都有一个 toString 方法)。
编辑:
(额外的细节,你可能已经知道了,但我会为了完整起见)
上界的用途比我在这里描述的要多,但是在参数化方法时,这是最常见的情况。当参数化一个类时,你可以使用上限来描述协方差和下限来描述逆变。例如,
class SomeClass[U] {
def someMethod(foo: Foo[_ <: U]) = ???
}
表示方法someMethod 的参数foo 在其类型上是协变的。怎么样?好吧,通常情况下(也就是说,没有调整方差),子类型多态性不允许我们传递使用其类型参数的子类型参数化的Foo。如果T <: U,那并不意味着Foo[T] <: Foo[U]。我们说Foo 的类型是不变的。但我们只是调整了方法以接受使用U 或其任何子类型 参数化的Foo。现在这实际上是协方差。所以,只要关注someMethod——如果某个类型T是U的子类型,那么Foo[T]是Foo[U]的子类型。太好了,我们实现了协方差。但请注意,我说“只要关注someMethod”。 Foo 在此方法中的类型是协变的,但在其他方法中它可能是不变的或逆变的。
这种方差声明称为use-site方差,因为我们在使用时声明了一个类型的方差(这里它被用作someMethod的方法参数类型)。这是 Java 中唯一的一种差异声明。使用使用站点差异时,您必须注意 get-put 原则(google it)。基本上,这个原则说我们只能从协变类中获取东西(我们不能放),反之亦然,对于逆变类(我们可以放但不能得到)。在我们的例子中,我们可以这样演示:
class Foo[T] { def put(t: T): Unit = println("I put some T") }
def someMethod(foo: Foo[_ <: String]) = foo.put("asd") // won't compile
def someMethod2(foo: Foo[_ >: String]) = foo.put("asd")
更一般地说,我们只能将协变类型用作返回类型,将逆变类型用作参数类型。
现在,use-site 声明很好,但在 Scala 中,利用 declaration-site 差异(Java 没有)更为常见。这意味着我们将在定义Foo 时描述Foo 的泛型类型的差异。我们会简单地说class Foo[+T]。现在我们在编写与Foo 一起使用的方法时不需要使用边界;我们宣布Foo 在其类型、每个用例和每个场景中都是永久协变的。
有关 Scala 差异的更多详细信息,请随时查看我的 blog post 关于此主题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