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03 14:20:48
【问题描述】:
毫无疑问,数据的长度值表示是有用的,但是类型长度值比它有什么优势?
当然,使用 LV 需要预先定义或结构化表示,但这几乎不是问题。实际上,我想不出一个足够好的案例,因为它的定义不够好,以至于需要 TLV。
就我而言,这是关于数据交换/协议的。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知道要处理的双方都知道表示,这消除了在数据中显式插入类型的需要。关于该类型何时有用或必要的任何想法?
编辑
我应该提到,通用解析器/处理器肯定会从类型信息中受益,但这不是我的情况。
【问题讨论】:
标签: protocols data-representation tl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