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5-06 15:25:30
【问题描述】:
Hibernate 社区文档:
“Hibernate 的一个核心特性,代理(延迟加载),取决于 持久类要么是非最终的,要么是 声明所有公共方法的接口。你可以坚持final 没有实现 Hibernate 接口的类;你会 但是,不能使用代理进行延迟关联获取 这最终会限制您进行性能调整的选择。”
有效的Java第二版:
“设计和文档继承或禁止它”
嗯,哪一个是正确的,或者更好,在使用休眠时我应该在什么时候遵循一个原则或另一个?在需要使用动态代理的额外性能之前,我是否应该将所有类设为最终类?如果我选择使用 final 类,我可以实现接口吗?
【问题讨论】:
标签: java hibernate inheritance o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