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10-24 01:44:08
【问题描述】:
如果一个对象是这样存在的:
MyClass obj;
调用成员函数:
obj.myMemberFunction();
然后在该对象完成其目的后调用该对象的析构函数:
delete obj;
但是,假设我有一个指向对象的指针:
MyClass* obj;
调用成员函数:
obj->myMemberFunction();
现在...如何调用这个对象的析构函数?
【问题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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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你不需要删除你的对象,在堆栈上创建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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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不能为实例化为
MyClass obj;的对象调用析构函数 - 它被分配为自动变量,并且在退出范围时将自动调用析构函数。
标签: c++ pointers object destructor delete-opera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