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8-18 02:25:13
【问题描述】:
真的需要javascript: 前缀吗?我知道你应该以不显眼的 JavaScript 为目标,但在什么情况下如果它不存在会破坏?
【问题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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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mian:高度相关,但我不确定它们是否“完全”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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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mian,感谢您提供的链接,有趣的是它可能只是 onclick/事件处理程序定义中的一个简单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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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alak:是的,不确定 - 想将 OP 指向类似线程上预先存在的答案 :)
标签: java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