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標稱電壓

定義如下圖,
以25度為例,20度再往上點,
4V 放一下電就往下掉,
3V 放一下電就往下掉,
假設 3.8V 是擁有最多 capacity 可以 discharge 的電壓,放電放了很久仍維持 3.8V,
因此我們定義 3.8V 為這顆電池的標稱電壓,(不同型號的電池也許不一樣)
通常在電池的外觀可以看到此參數,
電池的標稱電壓 與 power consumption 量測

power consumption 量測

使用假電池測量 power consumption 時,
應該將 電壓 設為 電池的標稱電壓,
因為標稱電壓佔了從滿電到裝置關機電壓這個範圍中最久時間,
也就是意味著在計算 coulomb counting 時,
電池在標稱電壓時,輸出的電流佔很大部分時間,

              EX.
                 假設一個載,需要 4W,
                 4V 時,輸出 1 A,
                 3.8V 時,輸出 1.05 A,
                 3V 時,輸出 1.33 A,

                 Capacity = Q = I*t
                 若 假電使用 4V 3.8V 3V 來測量並評估,
                 以 3.8V 會最接近。

Reference

TI Intro_to_Battery_Management.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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