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知道,构造函数在继承关系中的执行顺序是这样的:首先执行基类的构造函数,而后才是要实例化的类本身。当然这里的基类是个递归的过程,也就是说只要存在继承关系,那就会一直递归到System.Object为止.
其实这层关系,写两个具有继承关系的类,再写这个构造函数,实例化这个继承类,单步调试就可以很清晰的看到构造函数的执行过程.这里,如果两个类都采用默认的构造函数,那这个关系自然是看不到的.
这里我要说的是具有参数的构造函数的执行。比如说,我们会把一些共有的属性写进基类中去,而在实例化继承类的时候,往往会在构造函数中初始化这些属性(基类),这个时候,就要用到Base关键字,除此之外,构造函数的执行顺序依然遵循上述顺序.
Demo:
1.调用基类构造函数,并传参。
2.调用基类方法(当然是在重写的方法中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