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原文链接

http://www.ruanyifeng.com/blog/2011/06/designing_ideas_of_inheritance_mechanism_in_javascript.html

https://blog.csdn.net/kese7952/article/details/79357868

二 介绍

1、

"1994年,网景公司(Netscape)发布了Navigator浏览器0.9版。这是历史上第一个比较成熟的网络浏览器,轰动一时。但是,这个版本的浏览器只能用来浏览,不具备与访问者互动的能力。比如,如果网页上有一栏"用户名"要求填写,浏览器就无法判断访问者是否真的填写了,只有让服务器端判断。如果没有填写,服务器端就返回错误,要求用户重新填写,这太浪费时间和服务器资源了。

网景公司急需一种网页脚本语言,使得浏览器可以与网页互动。"

JavaScript发展史

2、

网页脚本语言到底是什么语言?网景公司当时有两个选择:

一个是采用现有的语言,比如Perl、Python、Tcl、Scheme等等,允许它们直接嵌入网页;

另一个是发明一种全新的语言。

这两个选择各有利弊。第一个选择,有利于充分利用现有代码和程序员资源,推广起来比较容易;第二个选择,有利于开发出完全适用的语言,实现起来比较容易。

到底采用哪一个选择,网景公司内部争执不下,管理层一时难以下定决心。

3.

就在这时,发生了另外一件大事:1995年Sun公司将Oak语言改名为Java,正式向市场推出。

Sun公司大肆宣传,许诺这种语言可以"一次编写,到处运行"(Write Once, Run Anywhere),它看上去很可能成为未来的主宰。

JavaScript发展史

网景公司动了心,决定与Sun公司结成联盟,不仅允许Java程序以applet(小程序)的形式,直接在浏览器中运行;甚至还考虑直接将Java作为脚本语言嵌入网页,只是因为这样会使HTML网页过于复杂,后来才不得不放弃。

总之,当时的形势就是,网景公司的整个管理层,都是Java语言的信徒,Sun公司完全介入网页脚本语言的决策。因此,Javascript后来就是网景和Sun两家公司一起携手推向市场的,这种语言被命名为"Java+script"并不是偶然的。

4.

此时,34岁的系统程序员Brendan Eich登场了。1995年4月,网景公司录用了他。

Brendan Eich的主要方向和兴趣是函数式编程,网景公司招聘他的目的,是研究将Scheme语言作为网页脚本语言的可能性。Brendan Eich本人也是这样想的,以为进入新公司后,会主要与Scheme语言打交道。

JavaScript发展史

仅仅一个月之后,1995年5月,网景公司做出决策,未来的网页脚本语言必须"看上去与Java足够相似",但是比Java简单,使得非专业的网页作者也能很快上手。这个决策实际上将Perl、Python、Tcl、Scheme等非面向对象编程的语言都排除在外了。

Brendan Eich被指定为这种"简化版Java语言"的设计师。

5.

Brendan Eich觉得,没必要设计得很复杂,这种语言只要能够完成一些简单操作就够了,比如判断用户有没有填写表单。并且,他看不起Java。为了应付公司安排的任务,他只用10天时间就把Javascript设计出来了。

由于设计时间太短,语言的一些细节考虑得不够严谨,导致后来很长一段时间,Javascript写出来的程序混乱不堪。如果Brendan Eich预见到,未来这种语言会成为互联网第一大语言,全世界有几百万学习者,他会不会多花一点时间呢?

总的来说,他的设计思路是这样的:

  (1)借鉴C语言的基本语法;

  (2)借鉴Java语言的数据类型和内存管理;

  (3)借鉴Scheme语言,将函数提升到"第一等公民"(first class)的地位;

  (4)借鉴Self语言,使用基于原型(prototype)的继承机制。

所以,Javascript语言实际上是两种语言风格的混合产物----(简化的)函数式编程+(简化的)面向对象编程。这是由Brendan Eich(函数式编程)与网景公司(面向对象编程)共同决定的。

6.

多年以后,Brendan Eich还是看不起Java。

他说:

"Java(对Javascript)的影响,主要是把数据分成基本类型(primitive)和对象类型(object)两种,比如字符串和字符串对象,以及引入了Y2K问题。这真是不幸啊。"

把基本数据类型包装成对象,这样做是否可取,这里暂且不论。Y2K问题则是直接与Java有关。根据设想,Date.getYear()返回的应该是年份的最后两位:

  var date1 = new Date(1999,0,1);

  var year1 = date1.getYear();

  alert(year1); // 99

但是实际上,对于2000年,它返回的是100!

  var date2 = new Date(2000,0,1);

  var year2 = date2.getYear();

  alert(year2); // 100

如果用这个函数生成年份,某些网页可能出现"19100"这样的结果。这个问题完全来源于Java,因为Javascript的日期类直接采用了java.util.Date函数库。Brendan Eich显然很不满意这个结果,这导致后来不得不添加了一个返回四位数年份的Date.getFullYear()函数。

如果不是公司的决策,Brendan Eich绝不可能把Java作为Javascript设计的原型。作为设计者,他一点也不喜欢自己的这个作品:

"与其说我爱Javascript,不如说我恨它。它是C语言和Self语言一ye情的产物。十八世纪英国文学家约翰逊博士说得好:'它的优秀之处并非原创,它的原创之处并不优秀。'(the part that is good is not original, and the part that is original is not good.)"

三 Javascript继承机制的设计思想

1994年正是面向对象编程(object-oriented programming)最兴盛的时期,C++是当时最流行的语言,而Java语言的1.0版即将于第二年推出,Sun公司正在大肆造势。

Brendan Eich于1995年开始设计JavaScript无疑是受到了影响,Javascript里面所有的数据类型都是对象(object),这一点与Java非常相似。但是,他随即就遇到了一个难题,到底要不要设计"继承"机制呢?

一、Brendan Eich的选择

如果真的是一种简易的脚本语言,其实不需要有"继承"机制。但是,Javascript里面都是对象,必须有一种机制,将所有对象联系起来。所以,Brendan Eich最后还是设计了"继承"。

但是,他不打算引入"类"(class)的概念,因为一旦有了"类",Javascript就是一种完整的面向对象编程语言了,这好像有点太正式了,而且增加了初学者的入门难度。

他考虑到,C++和Java语言都使用new命令,生成实例。

C++的写法是:

  ClassName *object = new ClassName(param);

Java的写法是:

  Foo foo = new Foo();

因此,他就把new命令引入了Javascript,用来从原型对象生成一个实例对象。但是,Javascript没有"类",怎么来表示原型对象呢?

这时,他想到C++和Java使用new命令时,都会调用"类"的构造函数(constructor)。他就做了一个简化的设计,在Javascript语言中,new命令后面跟的不是类,而是构造函数。

举例来说,现在有一个叫做DOG的构造函数,表示狗对象的原型。

  function DOG(name){

    this.name = name;

  }

对这个构造函数使用new,就会生成一个狗对象的实例。

  var dogA = new DOG('大毛');

  alert(dogA.name); // 大毛

注意构造函数中的this关键字,它就代表了新创建的实例对象。

三、new运算符的缺点

用构造函数生成实例对象,有一个缺点,那就是无法共享属性和方法。

比如,在DOG对象的构造函数中,设置一个实例对象的共有属性species。

  function DOG(name){

    this.name = name;

    this.species = '犬科';

  }

然后,生成两个实例对象:

  var dogA = new DOG('大毛');

  var dogB = new DOG('二毛');

这两个对象的species属性是独立的,修改其中一个,不会影响到另一个。

  dogA.species = '猫科';

  alert(dogB.species); // 显示"犬科",不受dogA的影响

每一个实例对象,都有自己的属性和方法的副本。这不仅无法做到数据共享,也是极大的资源浪费。

二、prototype属性的引入

考虑到这一点,Brendan Eich决定为构造函数设置一个prototype属性。

这个属性包含一个对象(以下简称"prototype对象"),所有实例对象需要共享的属性和方法,都放在这个对象里面;那些不需要共享的属性和方法,就放在构造函数里面。

实例对象一旦创建,将自动引用prototype对象的属性和方法。也就是说,实例对象的属性和方法,分成两种,一种是本地的,另一种是引用的。

还是以DOG构造函数为例,现在用prototype属性进行改写:

  function DOG(name){

    this.name = name;

  }

  DOG.prototype = { species : '犬科' };


  var dogA = new DOG('大毛');

  var dogB = new DOG('二毛');


  alert(dogA.species); // 犬科

  alert(dogB.species); // 犬科

现在,species属性放在prototype对象里,是两个实例对象共享的。只要修改了prototype对象,就会同时影响到两个实例对象。

  DOG.prototype.species = '猫科';


  alert(dogA.species); // 猫科

  alert(dogB.species); // 猫科

练习

 

function People(name,age,gender){
    this.name=name
    this.age=age
    this.gender=gender
}
People.prototype={"school":"xxxxx","f1":function(x){console.log(this.name,x)}}
var obj=new People("egon",18,"male")
obj.f1(111)

三、总结

由于所有的实例对象共享同一个prototype对象,那么从外界看起来,prototype对象就好像是实例对象的原型,而实例对象则好像"继承"了prototype对象一样。

这就是Javascript继承机制的设计思想。不知道我说清楚了没有,继承机制的具体应用方法,可以参考我写的系列文章:

  * 《Javascript面向对象编程(一):封装》

  * 《Javascript面向对象编程(二):构造函数的继承》

  * 《Javascript面向对象编程(三):非构造函数的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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