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北京奧組委一直未出面澄清此事﹐這令希望敲定奧運宣傳計劃的廣告客戶們陷入了進退兩難的境地。宏盟集團(Omnicom Group Inc.)旗下的媒介購買公司浩騰媒體(OMD)大中華區互動媒體部門負責人Lawrence Wan表示﹐這些問題肯定是各有關方面高度關切的。浩騰媒體與強生公司(Johnson & Johnson)、通用電氣公司(General Electric Co.)和威士國際組織(VISA International)等多家企業有業務關係。他表示﹐廣告客戶的奧運計劃正處於中間階段﹐此事讓人不知所措。
幾家可能受影響的北京奧組委合作伙伴和讚助商對此事一直守口如瓶。阿迪達斯公司(Adidas AG)、強生和中國移動有限公司(China Mobile Ltd.)均拒絕回答提問。聯合包裹運送服務公司(United Parcel Service Inc.)某發言人表示﹐鑒於此事的敏感性﹐以及公司作為讚助商的身份﹐故不便表態。
北京奧組委合作伙伴──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公司(People's Insurance Company of China Group)某發言人表示﹐該公司至今只在搜狐的網站上投放帶有奧運會圖標的廣告。他透露﹐北京奧組委目前仍在與各門戶網站協商此事。
直到2000年夏季奧運會﹐奧運官方網站都是由奧運會全球合作伙伴項目的信息技術合作伙伴──國際商業機器公司(International Business Machines, 簡稱IBM)負責﹐IBM再分別與1996夏季、1998冬季和2000年夏季奧運會的主辦城市單獨商定合同來製作網站。但IBM在2000年與國際奧委會分道揚鑣﹐部分原因是雙方在互聯網讚助商問題上出現分歧。由於IBM沒有自己的互聯網內容業務﹐一直未對互聯網廣告提出特別要求﹐無力阻止其直接競爭對手投放互聯網廣告。
紐約Laboratory Institute of Merchandising教授弗瑞德斯坦伯格(Fred Steinberg)稱﹐直到今天﹐互聯網對奧運會而言仍基本上是一塊未開墾的處女地。斯坦伯格還是IBM等奧運讚助商的顧問。他表示﹐隨著媒體的相互滲透﹐在當前的轉播權及主辦城市的合同敲定後﹐就能明顯見到互聯網媒體與廣播媒體融合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