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 规则由两个主要的部分构成:选择器,以及一条或多条声明。
selector {
property: value;
property: value;
... property: value
}
例如:
h1 {color:red; font-size:14px;}
两种功能:对标签样式渲染,和页面布局
CSS
1、查找标签(选择器)通过选择器去查找标签
2、操作标签(属性操作)
一、引用方式:
1、行内式<标签名 style="属性1:值1;属性2:值2">内容</p>
<p style="color:red;background:green">hello<p>
缺点:没有与标签实现解耦,并且只作用于被装饰的标签
2、嵌入式 head标签下 添加style标签 作用于全局
<style> 标签名{属性:值;} </style> #例子: <head> <meta charset="UTF-8"> <title>Title</title> <style> p{ background-color: #2b99ff; } </style> </head>
3、链接式(推荐)
把所有的格式全部写入一个CSS文件,然后html再去调用。使用head标签下的link标签导入
<link rel="stylesheet" herf="css文件路径"> 例子: <link href="mystyle.css"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4、导入式、(由于加载顺序的问题,先加载html标签文件,再加载样式,用 户体验不好)同时引入有数量限制!!!
<style> @import"CSS文件" </style> <style type="text/css"> @import"mystyle.css"; 此处要注意.css文件的路径 </style>
二、选择器:
1、标签选择器: 标签名{}
2、id选择器 #id号{}
3、class选择器 给标签加上类属性,class="属性名" .属性名 的方式调用。使用范围广,可以局部定义 .属性名{}
4、通配选择器 作用于所有标签 *{}
去掉浏览器默认添加的所有边距 margin:0px
id 与class同用,都会产生样式,ID的优先级大于class
组合选择器
E,F 多元素选择器,同时匹配所有E元素或F元素,E和F之间用逗号分隔 :div,p { color:#f00; }
E F 后代元素选择器,匹配所有属于E元素后代的F元素,E和F之间用空格分隔 :li a { font-weight:bold;}
E > F 子元素选择器,匹配所有E元素的子元素F :div > p { color:#f00; }
E + F 毗邻元素选择器,匹配所有紧随E元素之后的同级元素F :div + p { color:#f00; }
E ~ F 普通兄弟选择器(以破折号分隔) :.div1 ~ p{font-size: 30px; }
注意,关于标签嵌套:
一般,块级元素可以包含内联元素或某些块级元素,但内联元素不能包含块级元素,它只能包含其它内联元素。需要注意的是,p标签不能包含块级标签。
注意点:一个块级标签可以嵌套块级或是内联标签,而内联标签只能嵌套内联标签 例外:p不能嵌套任何块级标签
空格 后代选择器 .class名 空格 标签(常用)
> 子代选择器 .class名 > 标签
+ 毗邻选择器(必须紧挨着的标签!!!同时只能向下找).class名 + 标签
~ 兄弟选择器(向下查找,只要符合就改变).class ~ 标签
, 多元素选择器(只作用需要操作的标签!多个之间用,(逗号)隔开!).class1,.class2{}
属性选择器
E[att] 匹配所有具有att属性的E元素,不考虑它的值。(注意:E在此处可以省略。 比如“[cheacked]”。以下同。) p[title] { color:#f00; }
E[att=val] 匹配所有att属性等于“val”的E元素 div[class=”error”] { color:#f00; } #注意:属性值必须唯一,如果一个标签某一属性下有多个值,则不起作用!
E[att~=val] 匹配所有att属性具有多个空格分隔的值、其中一个值等于“val”的E元素 td[class~=”name”] { color:#f00; }
E[attr^=val] 匹配属性值以指定值开头的每个元素 div[class^="test"]{background:#ffff00;}
E[attr$=val] 匹配属性值以指定值结尾的每个元素 div[class$="test"]{background:#ffff00;}
E[attr*=val] 匹配属性值中包含指定值的每个元素 div[class*="test"]{background:#ffff00;}
选择器的优先级
CSS的继承
继承是CSS的一个主要特征,它是依赖于祖先-后代的关系的。继承是一种机制,它允许样式不仅可以应用于某个特定的元素,还可以应用于它的后代。例如一个BODY定义了的颜色值也会应用到段落的所有未定义属性的文本中。
body{color:red;} <div><p>hello world!</p></div>
这段文字都继承了由body {color:red;}样式定义的颜色。然而CSS继承性的权重是非常低的,是比普通元素的权重还要低的0。
测试:p{color:green}会发现段落字体颜色换为绿色!
所以证明:只需要给对应的标签加个颜色值就能覆盖掉它继承的样式颜色。由此可见:任何显示申明的规则都可以覆盖其继承样式。
此外,继承是CSS重要的一部分,我们甚至不用去考虑它为什么能够这样,但CSS继承也是有限制的。有一些属性不能被继承,如:border, margin, padding, background等。
CSS优先级
所谓CSS优先级,即是指CSS样式在浏览器中被解析的先后顺序。
样式表中的特殊性描述了不同规则的相对权重,它的基本规则是:
1 内联样式表的权值最高(标签内定义) style=""------------1000;
2 统计选择符中的ID属性个数。 #id --------------100
3 统计选择符中的CLASS属性个数。 .class -------------10
4 统计选择符中的HTML标签名个数。 p ---------------1
按这些规则将数字符串逐位相加,就得到最终的权重,然后在比较取舍时按照从左到右的顺序逐位比较。
注意:
1、文内的样式优先级为1,0,0,0,所以始终高于外部定义。
2、有!important声明的规则权重高于一切。
3、如果!important声明冲突,则比较优先权。
4、如果优先权一样,则按照在源码中出现的顺序决定,后来者居上。(优先权一样!谁越靠近主体body,谁的规则生效!)
5、由继承而得到的样式没有specificity的计算,它低于一切其它规则(比如全局选择符*定义的规则)。
伪类
1、anchor伪类:专用于控制链接的显示效果
a:link(没有接触过的链接),用于定义了链接的常规状态。
a:hover(鼠标放在链接上的状态),用于产生视觉效果。
a:visited(访问过的链接),用于阅读文章,能清楚的判断已经访问过的链接。
a:active(在链接上按下鼠标时的状态),用于表现鼠标按下时的链接状态。
伪类选择器 : 伪类指的是标签的不同状态:
a ==> 点过状态 没有点过的状态 鼠标悬浮状态 激活状态
a:link {color: #FF0000} /* 未访问的链接 */
a:visited {color: #00FF00} /* 已访问的链接 */
a:hover {color: #FF00FF} /* 鼠标移动到链接上 */
a:active {color: #0000FF} /* 选定的链接 */ 格式: 标签:伪类名称{ css代码; }
此处有个注意点:若想一个父标签内的两个子标签,通过鼠标移动到其中一个子标签上实现另一个子标签的变色,一定是要用父类去调这个要变色的子类,否则无效!
<!DOCTYPE html> <html lang="en"> <head> <meta charset="UTF-8"> <title>Title</title> <style> .top{ background-color: rebeccapurple; width: 100px; height: 100px; } .bottom{ background-color: green; width: 100px; height: 100px; } .outer:hover .bottom{ background-color: yellow; } /*注意:若想父类内通过移动到其中一个子标签上实现另一个子标签的变色,一定是要用父类去调这个要移动鼠标变色的子类,否则无效 这个代码中,一定是outer:hover 控制outer里某一个标签,否则无效*/ /*.top:hover .bottom{*/ /*background-color: yellow;*/ /*}*/ </style> </head> <body> <div class="outer"> <div class="top">top</div> <div class="bottom">bottom</div> </div> </body>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