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类可以重写从父类继承的方法,从而允许子类添加或者改变父类中方法的行为。这称为方法重写
“==” 代表,如果两边的数据类型是基本数据类型,那么之间比较值是否相等,如果两边的数据类型是引用数据类型,那么比较的是引用是否相等
Equals() 默认情况下,调用的是Object.equals(),这个方法比较的是对象的引用是否一致,但是在某些特殊的业务场景中,我们可以重写该方法
Supre();代表父类的构造函数,这行代码必须放置在第一排,如果程序不显示,编译器会自动添加
只可以操作本类继承于父类的那部分财产,它不代表父类(属性和行为)(不包括本类)
This();代表本类中其他构造函数
This. 属性或者this.行为()
Thic.作用范围:
访问本类的属性
访问本类的方法
访问继承至父类的财产(属性和行为)
所以this.作用范围远大于super.的作用范围,所已经长使用th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