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南京大学几位教授关于数字货币相关再议今天分享#大神可忽略#  #数字货币、电子现金与虚拟货币#  #集中式与分布式网络对比#  交流:
数币旁氏泡沫,数字货币的本质是什么?

中本聪发明的比特币,是一种总量恒定在2100万个的数字货币。不论是数字货币还是电子货币,都是没有实物形态的虚拟货币,并且需要网络运行环境。支撑比特币的网络技术是区块链。区块链技术出现之前,互不认识或者互不信任的人之间需要依靠第三方建立信任协作。例如,传统电子现金支付系统涵盖商家、银行、用户三者间的业务联系,商家和银行之间签署协议建立授权关系,银行作为中介能够借助其信用背书和技术能力让渡和规避风险,使得资金在商家和用户间转移流通以促成交易安全完成。区块链技术的出现,打破了这种传统的三角关系,其间不需要任何金融机构承担信用中间人的任务,由一方发起点对点在线支付即可直接支付到另外一方。更确切地说,这种可以剔除金融交易中受信任第三方的技术,作为数字货币的底层技术,叫做“区块链”。随着对区块链研究的深入,众多学者都发现区块链技术解决了中介信用问题,这是交易去中介化的创举,可以提高现有产品、服务和互动的价值。借助区块链技术,可实现在没有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情况下,完成双方互信交易,交易点对点且不可更改,如比特币、莱特币、瑞波币等数字货币交易。数字货币不同于电子货币,没有统一的定义,是一种基于节点网络和数字加密算法的虚拟货币(三者的对比见表 1)。由于来自某些开放的算法,数字货币没有发行主体,因此没有任何人或机构能够控制其发行;由于算法解的数量确定,数字货币总量固定,这就消除了滥发导致通货膨胀的可能;由于交易过程需要网络中各节点的认可,数字货币的交易过程足够安全。数字货币是“法定电子现金”并存储于电子设备中,是具有现金特性的价值载体。数字货币的使命之一就是部分替代现金,降低现金印制、发行、清分、销毁的巨大成本。


数字货币的价值来源于用户信任值,即数字货币产生于计算机协议,但价值取决于供需。数字货币使用分布式账本技术进行价值转移,在无信任基础的双方中促成交易,交易信息存储在账本中,且目前看来记录在数字货币账本中的信息量极小。虽然数字货币没有发行主体或者计算机供应商,但存在技术型中间商提供诸如与主权货币或者其他资产兑换等服务。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日渐成熟,数字货币的功能也得到进一步扩展,除了自身的支付功能,还充当数字化金融资产交易凭证,充当融资媒介发行金融产品,整合传统交易所和金融服务机构,从简单的数字符号逐步演绎为可信任凭证,具备实体资产或金融资产支持。


随着经济发展新引擎“互联网+”的多领域发展,全球生活形态逐渐数字化,一方面伴随人们对电子钱包和线上支付的频繁使用而突显出实体经济交易的虚拟化发展,另一方面数字形式的虚拟货币逐渐融入实体消费经济当中。数字货币的全球普及率正在日益扩大。就数字货币在我国的发展情况看,我国央行成为全球范围内首个研究发行数字货币并开展真实应用的中央银行,率先探索了区块链技术在货币发行中的实际应用。虽然央行在发行数字货币方面已取得了新进展(在基于区块链的数字票据交易平台测试成功,央行旗下的数字货币研究所也将正式挂牌),但央行还未正式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有助于降低传统纸币发行和流通的成本,利于提高金融交易的便捷性、透明度以及交易或者投资效率。将区块链技术应用到货币领域催生了数字货币,节约了货币发行及流通成本,提高了货币交易及投资效率。区块链技术或者说分布式账本技术颠覆了货币的定义,填补了金融货币在互联网应用方面的技术缺失,实现了价值从无信任实体转移到可直接点对点交易。由此可见,在当前金融科技中,区块链是最具前沿性的技术,更是继蒸汽机、电力、信息和互联网科技之后,最有潜力触发第五轮颠覆性革命浪潮的核心技术,其影响力已经远远超出金融领域。将区块链技术运用在金融领域抑或融入公证、审计、物流等其他领域,不是仅形成一个可编程的社区,而是扩展到整个社会,令其逐步进入智能互联网时代,这将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重大推动作用。
数币旁氏泡沫,数字货币的本质是什么?

南京大学陈庭强教授
南京工业大学童毛弟教授
新时代区块链研究院   林志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