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设计模式的原理:
- 使用一个代理将对象包装起来, 然后用该代理对象取代原始对象。任何对原 始对象的调用都要通过代理。代理对象决定是否以及何时将方法调用转到原 始对象上。
- 静态代理,特征是代理类和目标对象的类都是在编译期间确定下来,不利于程序的扩展。同时,每一个代理类只能为一个接口服务,这样一来程序开发中必然产生过多的代理。最 好可以通过一个代理类完成全部的代理功能。
- 动态代理是指客户通过代理类来调用其它对象的方法,并且是在程序运行时根据需要动态创建目标类的代理对象。 使用场合: 调试 ;远程方法调用。
动态代理与AOP(Aspect Orient Programming)——这是Spring框架的一个核心内容
- 使用Proxy生成一个动态代理时,往往并不会凭空产生一个动态代理,这样没有 太大的意义。通常都是为指定的目标对象生成动态代理。
- 这种动态代理在AOP中被称为AOP代理,AOP代理可代替目标对象,AOP代理 包含了目标对象的全部方法。但AOP代理中的方法与目标对象的方法存在差异: AOP代理里的方法可以在执行目标方法之前、之后插入一些通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