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rum被称为最小的敏捷管理框架实践集。然而,Scrum是有适用条件的。
说白了,Scrum的适用条件是权利分配模式。
— 三责分工合作 over 只有一个头
— 团队自治 over 权利结构映射出的组织流程枷锁
— 业务与研发之间合作优先 vs 层级权利映照下的甩锅优先
— 团队亲密无间&严密纪律 over 各有算盘乌合散漫
尽管右边有现实性,但左边才能匹配Scrum。
Scrum是一种Solution,而正确的步骤是:Requirement—>Solution—>Planning—>Implementation—>Verification—>Validation。如Robin所说:What's your problem?
但往往最卡的就是Problem这一步。文无第一,武无第二。谁会承认自己的管理需要提升呢。
如果一定要推进管理变革,要点是:找到团队中掌舵的那个人,然后深入合作。管理是一个完整的器官,只看表面,只看个站会,是没用的。
摘抄最近重逢的一位老友的一段感悟,看不同的权利分配模式:
一日三省吾身之二 多请示、多汇报
曾几何时,我认为只要出于专业性的角度出发,把事情做完做好就够了,用不着辣么多汇报和请示
后来,我慢慢发现我错了,应该多请示多汇报,让领导获得足够的满足感和权威性,并且通过汇报及时了解领导的标准和要求,甚至需要去领悟一些不能明说的道道,多顺着领导的意思办事……
绝大多数领导都喜欢听话的下属、喜欢做事不打折扣的下属…… 谁又愿意有一个经常和自己“抬杠”的下属呢……
当我想通了这一点之后,突然觉得豁然开朗,不再纠结用什么标准衡量工作了,努力按期望的标准完成领导交给我们希望我们完成工作
共勉!
真北敏捷,求道、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