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量
在C语言中变量是一个可以改变的量。使用标识符为其命名,
在雷村中占有一定的存储单元。
变量的基本类型
变量的定义
所有变量必须在使用之前定义,一般放在开头部分,形式为:"<类型名><类型列表>;"<类型名>必须是有效的C语言英剧类型,<变量列表>可以有一个或多个动过逗号隔开的标识符合成。(在编译器中为其分布存储空间)
(标识符区分大小写,且不能喝C语言的关键字相同,也不能和用户自定义的函数或C语言库函数名相同)
变量的声明
保证变量以指定的类型和名称存在。
变量声明的两种情况:
1.需要存储空间如:int a;
2.不需要存储空间如:extern int i;
而int a在声明变量时进行了变量的定义,所以int a即是声明也是定义。则可以理解为变量中有extern 关键字否则都是定义
常量
常量是一个固定的值,在程序运行期间常量不会改变。
其一般形式为:#define <符号常量名><常量>
编写c程序时可已使用已定义的符号常量。通常常量标识符用大写字母表示,变量标识符用小写字母表示,方便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