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英文是Electronic Commerce 简称EC。抛开其定义中的所有定语,电子商务归根到底就是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这种商业运营模式有以下几个特性:1、以全球广泛的各种商业贸易活动为基础(废话,没有商业哪来电子商务,哈哈);2、在因特网开放的网络环境下;3、基于B/S应用方式(貌似C/S的没有吧);4、进行交易的买卖双方不谋面;5、网上交易。
拆分这个名词:电子为定语,所以只是一种方式和手段;商务为主体,这才是真正的目的。
电子商务不等于网上购物,因为其可交易对象可以是商品,也可以是服务。比如我们出行时的网上订票,订酒店,我们购房、装修时的网络团购,我们寻找品牌商品的最佳性价比而进行的代购,这些都属于电子商务的范畴。据百度对用户每天提交的近7亿次检索请求分析发现,有4成以上的关键字与生活消费,很大一部分就是与日常生活相关的“生活服务信息”。
电子商务网站网上支付常见的安全机制分为SSL(安全套接层),SET(安全电子交易协议)。
美国学者从五个方面分析了电子商务:交易的观点,信息交换的观点,效益的观点,活动的观点,价值链的观点。笔者对其解释不敢苟同,以下为笔者理解,仅供参考。
交易观点:可以保证用户随时随地通过网站得到商品或服务。
信息交换的观点:网站为用户提供商品信息,专业的介绍、评测,其它用户的评价,帮助用户了解、认识、辨别、筛选产品或服务;同时,网站为商家提供用户信息,帮助商家了解用户喜好,改进产品。(其中前半部分国内大部分网站都可以做到,但后半部分好像做到的不多)。
效益的观点:用户可以通过网上交易,节省时间成本,享受商品折扣,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商家通过网站扩大营销,增加收益。
活动的观点:网站为商家、供应商、用户的互动提供平台。
价值链的观点:网站扮演了商家代理、交易平台、用户服务者、质量监督者等多个角色,把控着整个商业活动中的大部分环节,因此掌握了价值链中一半以上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