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2-14 20:59:55
【问题描述】:
我在 Windows XP 上设置了一台 Clearcase 服务器和一台 Clearcase 客户端。并创建了以下本地组和用户。
机器 A(明文服务器)
组:Clearcase 管理员 - 用户:ccadmin
组:Clearcase 用户 - 用户:ccadmin、ccuser
机器 B(明文客户端)
组:Clearcase 管理员 - 用户:ccadmin
组:Clearcase 用户 - 用户:ccadmin、ccuser
然后我用ccuser登录机器B,我成功签出源代码,但是当我尝试将新文件添加到源代码控制时,它提示以下错误:
无权执行“make branch”操作 必须是以下之一:元素组成员、元素所有者、VOB 所有者、Clearcase 组成员
附言我在 RAD 中使用 Clearcase 插件签入/签出源代码
我在两台机器上为我的帐户添加了 CLEARCASE_PRIMARY_GROUP 到环境中,但出现了另一个错误
现在组“Clearcase User”在VOB列表中,是不是主机名不同导致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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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clear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