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06-15 05:29:39
【问题描述】:
我有一个使用枚举类型的程序。
enum Type{a,b,};
class A
{
//use Type
};
class B
{
// also use that Type
};
2 类位于 2 个不同的文件中。 我应该将类型定义放在头文件中还是 在每个类的类定义中?
【问题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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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同一个问题,恕我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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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确定它是否完全重复。这个问题是指一个不属于任何结构的枚举,但在两个类中使用。另一个问题是指在另一个结构中使用一个结构中的枚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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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这是同一个主题:“我应该将枚举声明放在一个类中并从另一个类中引用它,或者将它放在两个类中并从两者中引用它,或者将它放入一个通用的基类,还是……?”。我认为他们都有相同的答案,即使他们不是相同的原始问题。
标签: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