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2-22 10:29:01
【问题描述】:
我有一个项目,即library.exe。在本文中,我引用了一个程序集 (logging.dll ver 1.0.3.0),并且我给了这个程序集一个强名称。
现在假设我更改了 logging.dll 中的一个方法并制作了 1.0.4.0 版本。
现在,当我用这个新的 DLL 复制/替换旧 DLL 时,我遇到了一个异常。
我知道这个例外是因为我更改了 DLL 的版本号。因为它是一个强名称 DLL,所以除非我重建 library.exe,否则它是不允许的。
上面的故事我想说的是
- 仅当我们必须将其添加到 GAC 时,才对程序集使用强名称。
- 如果我们的应用程序需要更新单个程序集,请不要使用强命名程序集。
我对第 1 点和第 2 点的看法正确吗?
什么时候不应该使用强命名程序集?
“强命名程序集”的缺点是什么?
【问题讨论】:
标签: c# assembl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