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07-27 16:21:09
【问题描述】:
在 DDD 中是否将多对多表结构定义为值对象?如果我的多对多结构有唯一的 id 怎么办? 另外,一对多的关系呢?例如,如果我有 2 个结构 Post 和 Comment (分别)一对多(分别),Comment 就不是一个值对象,因为它在技术上不能没有相应的 Post 存在?但是如果它有一个唯一的 Id (Comment_Id) 呢?这使它可识别并因此成为非价值对象实体?那么,它是什么?
谢谢!
【问题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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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建议是阅读有关 DDD 的内容(应用 DDD)。另请查看示例 (domaindrivendesign.org/examples)。
标签: object repository domain-driven-desi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