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11-11 23:03:21
【问题描述】:
如果我有通配符 DNS 条目:
*.mydomain.com => 1.2.3.4
还有一个标准的A记录:
foo.mydomain.com => 7.6.5.4
哪个记录优先?有没有办法强制foo A 记录优先,并且只有在不存在 A 记录时才回退到通配符?
【问题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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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编程问题。询问Super User
如果我有通配符 DNS 条目:
*.mydomain.com => 1.2.3.4
还有一个标准的A记录:
foo.mydomain.com => 7.6.5.4
哪个记录优先?有没有办法强制foo A 记录优先,并且只有在不存在 A 记录时才回退到通配符?
【问题讨论】:
通配符仅适用于区域中根本未在 DNS 中列出的名称。
因此,通配符不适用于任何明确定义的子域(同样适用于 MX 记录)。
【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