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8-05 02:11:32
【问题描述】:
当您想要的名称已经由语言定义时,是否有命名变量的约定?例如,我目前正在编写一个带有两个参数 min 和 max 的 lisp 函数。不过,Vim 的语法高亮显示这些词,所以看起来它们已经是 lisp 函数了。我认为给参数起不同的名称会更好。
我应该使用完全不同的名称吗?虽然 min 和 max 都很短且具有描述性,所以如果可能的话,我想使用它们。我应该使用前缀,比如 myMin 和 myMax 吗?我目前倾向于这个想法。任何建议都会有所帮助。
【问题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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