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1-22 15:00:09
【问题描述】:
考虑以下程序:
#include <cstdio>
int main()
{
int printf=9;
std::printf("%d",printf);
}
在变量声明中使用内置函数名作为标识符可以吗?这是定义明确的程序吗?我的意思是上述程序的行为是否定义明确?我很想知道 C++ 标准是否允许使用标准函数名作为变量的标识符
【问题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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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做肯定不是个好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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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πάνταῥεῖ:是的,我知道。我只是想知道它是否定义明确的行为?
标签: c++ identifier reserved-words variable-na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