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8-17 08:06:49
【问题描述】:
我只是在想,与其为我们的服务层使用一组单独的数据协定程序集,不如将 DTO 程序集用作数据协定,对 [Data contract] 和 [KnownType] 等属性进行必要的更改。换句话说,当我们将 DTO 用作数据合同时,我们有什么困难/缺点(当然需要对 DTO 进行必要的修改)。 如果您能就此提供您的观点,将会很有帮助。提前致谢。
【问题讨论】:
标签: design-patterns architecture entity dto datacontra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