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03 16:04:35
【问题描述】:
我在 GCP 中创建了子网,并为 pod 和服务分配了次要 IP 范围。并通过为服务和 Pod 提供上述辅助 IP 范围来启动 GKE 集群。让我们称之为集群-A。
现在我想在同一区域内创建另一个 GKE 集群,并希望使用相同的子网。 我可以使用为集群 A 提供的相同辅助 IP 范围来创建新的 GKE 集群吗?
我的假设是,两个集群都将提供来自公共子网和辅助范围的 IP,并且不会有任何冲突。 GCP 会处理它。但我不确定这一点,所以不能继续前进,担心这可能会破坏我现有的集群。
辅助 IP 范围足够大,可以容纳两个集群的服务和 Pod。
谁能帮我解决这个问题?分享一些知识。谢谢。
【问题讨论】:
标签: kubernetes google-kubernetes-engine su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