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4-15 07:53:04
【问题描述】:
假设我们正在设计一个执行 CRUD(创建、读取、更新和删除)操作的 UserServiceImpl 类。在我看来,创建、读取、更新和删除是更改类的四个原因。这个类是否违反了单一职责原则?如果违反,
那么我们应该有四个类,比如CreateUserServiceImpl、ReadUserServiceImpl、
UpdateUserServiceImpl 和 DeleteUserServiceImpl。拥有很多不是矫枉过正吗
上课?
假设我定义了 4 个接口,每个接口用于创建、读取、更新和删除操作,并且我的 服务类实现了所有四个接口。现在我只能拥有一个 实现类,但通过分离它们的接口,我将概念解耦为 就应用程序的其余部分而言。这是正确的方法还是你看到了一些问题 在里面?
【问题讨论】:
标签: oop solid-principles single-responsibility-princi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