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4-19 22:10:37
【问题描述】:
在类图组合关系中,所有者是否应该具有所属对象类型的属性? 或者拥有一个关键或相关的属性也被认为是一个组合?
我的例子是:
我有两个类“用户”和“图像”。用户在逻辑上具有图像。在代码中,用户类包含图像名称(键)的属性,但不包含“图像”类型的对象。
【问题讨论】:
标签: class uml class-design class-diagram
在类图组合关系中,所有者是否应该具有所属对象类型的属性? 或者拥有一个关键或相关的属性也被认为是一个组合?
我的例子是:
我有两个类“用户”和“图像”。用户在逻辑上具有图像。在代码中,用户类包含图像名称(键)的属性,但不包含“图像”类型的对象。
【问题讨论】:
标签: class uml class-design class-diagram
UML 中的关系应该大部分独立于实际实现。 组合关系表达的是生命周期的依赖。
组合的对象负责创建、使用和销毁所拥有的对象。无论是通过对实际对象的引用还是通过占位符(在您的情况下是图像的名称)来实现,都没有太大区别。
在组合中,拥有的类(“图像”)不应在没有其所有者类(“用户”)的情况下存在。 在您的情况下,我认为这是可能的,因此您应该相应地更改模型中的关系。
【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