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标题】:Are comments allowed in email address domain part?电子邮件地址域部分是否允许评论?
【发布时间】:2014-09-18 07:59:06
【问题描述】:

在电子邮件地址本地部分允许评论 - 例如cat(veryangry)lives@inmyhouse.com,但是否可以在电子邮件域部分添加 cmets - catlives@(veryangry)inmyhouse.com? SMTP 服务器会接受吗?

刚刚在 POSTFIX 上尝试过 - 即使在电子邮件本地部分中,电子邮件 cmets 也被拒绝...在域部分接受,但我认为这些 cmets 未被识别(或 POSTFIX 电子邮件过滤器不是那么严格)。

修改我的 SMTP 服务器电子邮件过滤器.. 现在所有电子邮件 cmets 都已删除,但如果消息被中继 - 不清楚是否也应该发送它们。可能是许多 SMTP 服务器不接受此类电子邮件。尝试在 RFC 中查找一些信息。

【问题讨论】:

  • 我认为这完全取决于什么 SMTP 服务器正在接受 inmyhouse.com 的消息。
  • 天哪,你们有多少花哨的电子邮件验证正则表达式支持这个?

标签: email smtp


【解决方案1】:

疯狂,但它是合法的,来自RFC2822(来自章节:A.5。空白、cmets 和其他奇怪的东西):

From: Pete(A wonderful \) chap) <pete(his account)@silly.test(his host)>

..上面的例子在美学上令人不快,但完全合法......

【讨论】:

    【解决方案2】:

    实际上,cmets 是允许的,而我必须补充一点——一般来说——注释本身应该在每个部分的末尾或开头:

    (comment)local.part@domain.part.tld
    local.part(comment)@domain.part.tld
    local.part@(comment)domain.part.tld 
    local.part@domain.part.tld(comment)
    

    我认为,如果中间有评论,应该用'"'+点括起来:

    local."(comment)".part@domain.part.tld
    

    因为像“(”这样的特殊字符必须在' "'中。

    维基百科上有一个很棒的总结和参考资料。 https://en.wikipedia.org/wiki/Email_address

    而对我来说,问题是评论是否可以跨越整个本地部分。

    【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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