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4-21 23:16:42
【问题描述】:
在创建自己的自定义媒体类型格式(比如application/vnd.myapp+xml)时,客户端在发送正文内容时是否应该在自定义媒体类型中这样做?
例如,您将订单的表示放入 uri。内容应该是 application/vnd.myapp+xml,还是只是 xml,因为客户端不会包含链接等超媒体控件?
如果用户接受(它应该接受),服务器将始终使用自定义媒体类型进行响应,但客户端是否必须在其请求正文中使用它?
【问题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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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一种说法——当一个客户端同意我们的域应用协议时,可以理解为将使用自定义域特定的超媒体作为通信手段,因此应该在客户端之间来回传递和服务器。
标签: http rest hateoas hypermed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