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3-28 04:32:57
【问题描述】:
例如,我有一个项目有 4 个微服务:client-web、admin-web、client-api、admin-api。
这四个微服务应该共享一个DB代码,我应该把DB代码作为git的子模块,在每个微服务中使用吗?
是否违反微服务原则?
【问题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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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能取决于使用的语言,哪种解决方案效果最好,但它仍然可能非常基于意见。但是我看不出共享一段代码会违反微服务原则。毕竟,他们每个人都需要连接到数据库,那你为什么要复制代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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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创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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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 4 个微服务的名字看起来更像是客户端服务器架构,而不是微服务。通常,每个微服务都设计有自己的实体/数据库访问代码。也许您拥有的数据库代码本身就是一个微服务?
标签: architecture micro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