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07 05:03:20
【问题描述】:
我之前使用过 AWS ECS。我了解 ECS 集群、ECS 服务和 ECS 任务之间的基本概念。我还没有完全理解的是何时我应该创建一个新的集群,而不是重新使用现有的 ECS 集群并在其中创建一个新的服务。
举一个更具体的例子,如果我有 2 个微服务,在决定是使用新的 ECS 集群还是只为 2 个微服务创建新的 ECS 服务时,我应该考虑哪些因素?我唯一能想到的是,如果我想跨 ECS 服务重用集群内的 ec2 实例。即将更多容器挤到 ec2 实例上。但是,如果我使用 Fargate,那么这似乎不是一个因素。
我很想知道我忽略了哪些因素以及人们在现实世界中遇到了哪些因素。
【问题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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