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3-09 10:23:49
【问题描述】:
快速提问...当处理像电子邮件地址这样的东西时,最直接的想法是将其视为一个值对象。
但是,如果我们有多个实体,例如客户、联系人和供应商,它们引用相同的电子邮件地址,可以想象,当我们更改客户的电子邮件地址时,我们可能需要客户的联系人,而他们也可能是供应商,电子邮件更改也反映在这些实体中。我认为这是给电子邮件地址身份,所以它现在应该被表示为一个实体,我是否正确?
干杯,
史蒂夫
【问题讨论】:
标签: domain-driven-design entities value-objec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