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3-14 10:48:33
【问题描述】:
我很难理解如何使单一职责原则与 OOP 一起工作。
如果我们要遵循这个原则,那么我们不是留下了很多类,其中很多可能每个只有一个方法吗?
如果我们不完全遵循原则,那么原则的意义何在?
【问题讨论】:
-
这里有人写过用 SRP sklivvz.com/posts/…987654321@
-
基本层面的观点是鼓励编写具有高凝聚力的对象(包含的“部分”高度相关并且属于一起)
-
见tag wiki。
标签: oop design-patterns solid-principles single-responsibility-princi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