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29 23:09:19
【问题描述】:
我正在使用 PHP 7 及更高版本中的新功能编写一个 PHP 类。所以,
- 我可以同时使用标量和返回类型声明吗?
- 如果是,同时使用它们是一种好习惯还是应该避免?可以举例说明吗?
这是我的类的一个简单示例结构:
declare(strict_types=1);
class ExampleClass {
public function exampleMethod(int $a, int $b): int {
return $a + $b;
}
}
【问题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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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什么你不能?你试过了吗? 2)关于“良好实践”的问题往往是固执己见的,因此它们与 SO 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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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试过了,没有任何错误/警告。没关系。 2)我不知道哪个是最好的方法。这就是为什么我想听听你的意见。如果您提供一些意见,我可以自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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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这个网站的目的。您正在寻找一个讨论网站;这是一个问答网站,理想情况下,Qs 是具体的编程问题。例如。 “这是我的代码,为什么第 23 行做 X 而不是 Y。”见stackoverflow.com/help/on-top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