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9-18 04:17:55
【问题描述】:
接口与对象的契约是类的吗?
区分从代码到执行代码的相同事物有什么要求?我有点理解将类命名为类并将实例化的执行类命名为对象的想法,但总的来说,这是这些半冗余术语的唯一原因吗?
【问题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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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看到了不同之处,谢谢你的答案。我已经使用它们多年了,尽管从我所看到的情况来看很好而且准确,但我从未真正停下来真正思考过这些定义。
标签: class interface object contra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