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9-07 18:33:11
【问题描述】:
一个简单的问题,但我一直很好奇......以下两个命令之间是否存在功能差异?
String::class
String.class
他们都按照我的预期行事——也就是说他们返回Class——但是使用::和.有什么区别?
我注意到在那些定义了常量的类上,当您在:: 之后按 Tab 而不是在. 之后按 Tab 时,IRB 的自动完成功能会将常量作为可用选项返回,但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这是……
【问题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