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3-31 04:32:26
【问题描述】:
我有一个 java 作业。它的要求表明有一个称为Module的超类型。它有两个子类型类“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前者继承了超类的所有属性;后者有一个额外的属性,称为部门名称。
我认为必修模块与模块相同。定义一个与超类相同的子类是正确的。每个模块实例必须是强制的或可选的。没有其他类型的模块。我是否应该将 Module 定义为抽象类,因为在决定在实际情况下应该使用什么类时我不想混淆。或者有人可以给我一些提示。
【问题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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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dule 是超类型。强制模块扩展了模块,但没有定义自己的方法。选修模块扩展了模块,并且它还具有与之关联的一种特定方法。无需将 Module 定义为抽象类。相应地定义模块并根据要求扩展子类
标签: java inheritance